
中国国务院最近呼吁要重塑青训体系,但你猜谁在拖后腿?足协的规章制度,根本没跟上节奏!业内已经有不少传言,说这条新规里埋了一个大雷,多个体育律师都提过这事。可惜,我就不提名字了,免得给他们带麻烦。
新规里隐藏的致命一击
说实话,问题并不在这次注册制改革上,而在2月24日足协发布的《纠纷解决委员会工作规则》。其中的第五十条给大家带来了不少争议,尤其是第三项:“如果当事人同时向人民法院、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等提出诉求,且该诉求已被受理并正在处理中的,就可中止纠纷解决。”通俗点说,只要有人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,足协的仲裁程序就可以被搁置。
这可不是个简单的条款,专业律师们认为这是对中国足球的致命打击。只要某人一旦在仲裁中感觉不占优势,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向民事法院递交诉状,纵使最后没结果,也可以把对方拖得够呛。
这样搞,只会让一切乱七八糟
有些人甚至认为,足协这样做就是在为资本打掩护。其实,说白了,这条新规是在为去年秋天的一波离奇操作进行补救。问题是,这所谓的补救并不是修复漏洞,而是在规则层面创造一个更大的问题。
再说不久前的杨黔东案,要是恒大足校当时也跟风告杨黔东上民事法庭,那杨黔东估计到现在都无法申诉,甚至可能错过了中超的报名截止,被这拖拉的民事诉讼搞得进退两难。
国际惯例不能丢
在其他成熟足球国家,注册关系绝对是足球的根本。而围绕这些关系的裁决绝该由体育司法系统处理,国际足联的规则里对此也有明确指示,球员身份和转会纠纷应当由体育协会仲裁!
要是足协允许民事诉讼插手,与注册关系相关的事,哪怕是个附带诉讼,也可能让整个足球体系陷入难以想象的混乱。球员的职业生涯随时可能被终止,赛事又如何进行?更悲剧的是,这和我国现行法律精神根本不符!《体育法》中规定,体育组织要建立仲裁机制,专业纠纷优先由体育仲裁解决。
所以,足协现在自掘坟墓,打开了一个可能被乱用的漏洞。我想说,足协你们真该认真反思这条新规,听听业内的专业意见。国务院现在要求快点重塑青训体系,球员身份管理这块更是关键,我们可不能让这种混乱继续发酵!